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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5日 星期五

出殯

生命禮儀
俗稱出喪。舊時,喪儀繁復,延請僧道做佛事道貌岸然場,大喪須七七四十九天至“斷七”後方出殯。如今,多先出喪,後“做七”。

出喪多在早晨。擡靈柩者多系泥水匠出身,亦有專事仵作者,稱“八先生”。起靈前,須於靈柩前設供祭祀,稱“材頭祭”。扛棺時,須先摔碎置於材頭之碗。出喪時,棺前有紙紮“開路神”及“引路幡”。執幡者為童男童女,幡上分別書“金童來引路”、“玉女送歸山”等字樣。其後為“像亭”和“主亭”,內供死者遺像、神主。

送喪者列人前行,於隊前“撒買路錢”(紙剪出的“銅錢”),嵊州、新昌、上虞等地則用“燒紙”,又稱“撒買路燒紙”。同時,沿途敲鑼,每組十二記:前十記間隙略長,後三記連續。

樂隊隨於“像亭”、“主亭”之後。舊時,富家多雇請“三班頭”,即和尚班、道士班和尼姑班。和尚班一律頭戴瓦楞僧帽,身穿海青袈裟,手執禪杖、佛珠、誦佛經,另有小和尚敲打鐘鼓,道士班則用大鑼大鼓,每至路口或祭壇;尼姑班手敲木魚,口誦佛經。三班頭之後為靈柩。

靈柩後面為送喪眷屬、親友。舊時,孝子戴“三梁冠”,即於白帽上紮以稻草繩,左、右、前各綴一顆燒紙棉球。侄、孫輩戴“雙梁冠”,玄孫則戴“單梁冠”。子孫輩均著素衣,系草繩,登麻筋草鞋,持“哭喪棒”(俗稱:孝杖棒)。送喪女性戴“孝兜”,著素衣素裙,穿白色鞋面、紅布後跟之素鞋。富戶多於村口、祠堂或船埠等出喪必經之地搭棚設供,柩於祭之,在路日路祭,在船日船祭。是時必擇一改朝換代望較著者主祭,行一跪三叩禮,尊酒,讀祭文,余皆跽於下。途中,材夫如下柱換肩,子孫輩均須下跪致禮。如死者德高望重,又兒孫滿堂,則有人於出喪途中爭擡靈柩,以為有福之人“開肩”,喪家循例贈二方白布作“利市”。

至墓地,先祀山神,並舉行“告窆”儀式,於壽壙內置“五谷瓶”等物。棺木進壙,送喪者將“三梁冠”等置於棺上。封墓後,幡插墳頭,“孝杖棒”置於墳前行祭。喪家尚須祭拜新墳之“左鄰右舍”。

出喪隊伍須循原路返回。此時仍敲鑼引路,唯單聲敲鑼間隔時間略長。長子撐傘捧神主遺像在前,其他送葬者隨後。抵家後即供神主工遺像於廳堂,並高祭飯祭祀。送喪者須洗臉,梳頭,飯糖茶。至此,葬禮結束。

 生命禮儀婦女於公婆亡故後,須紮“朝前髻”;父母叔伯丈夫亡故後,須紮“蘭大頭”。“五七”滿後,仍須紮夾有白繩線之“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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