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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3日 星期二

關於葬禮


倫理與儀俗 

生命禮儀喪葬的禮儀是安葬、哀悼死者的一系列禮儀活動,面對是死備是鬼神。然而,中國喪葬的每一項儀俗都充滿著人情昧,充竊著治理色彩,等次清晰,深情意溫;所以如此,一是靈魂不死溝原始侍仰觀念為作用;二是親族意識的重要作用。儒家認為,樊禮源始於人於為愛親、思親、孝親,這些論理觀念在人們喪親之際難免哀痛,成為人之第倩.儒家認為“禮”的部分功能就是了發抒人情。。因此哀痛之情面為喪材沖的’重要部分,:在儒家的倫理中也指出,如果串予在喪親之際離鹹過度,、或自殘形體,或因而得病傷身,則是違人性,脖人情故,但應蹦寺L加以贊制。
人情和始理思想表明具體的郵上也是如此,中國的朗不僅認為靈魂不滅,掃烯望肉體不死, “不死其親、“事死如生”。基於淘種人倚倫理,當親入臨終竄時,親屬要給將要死的入穿好衣服,帶亡打狗餅、渡河餞、買路餞,如同給出因門的親人整理行裝、打點筋躥寧錢裝改狽,召給死者穿些冬農,“出門人夏備冬衣”;安韶之後,每逢節日、眉辰,親屬要土牧掃墓,焚淺送物,不僅帶豐點心、水果,團錐去巧探力、啤酒甚至還要為竊人點燃今支香煙,體站周到,孝子與親友約人情表現得酣暢明白,這種喪紮上的生死之情非但綿密,而且拆不開剪不斷。   在我國,另一層喪俗的帷幔是倫理。中國的五倫一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在喪禮中則表現為“五服”反擯葬的規格等等。在親屬眼喪經重的親親、尊尊、名分、出入、長幼、從服六原則,都是倫理思想在喪葬禮僅中的反映。在宗法,朗度中,政治秩序與倫理秩序的含意相近,儒家便在這個基礎上,建立喪禮的道德構架,又以道德的倫理建立起親屬團體的層級親蘸關系,再以此形成喪禮的等級制度。古代文化中的許多制度、規範、禮儀都與倫理相關。了解這點有助於當今我們理解中國禮儀規制的特點,以便更好地進行改革。

追悼會儀式  

追悼,是對死者追念哀悼。曹丕《贈溢鄧哀侯沼》: “追悼之懷,滄然位傷。”開追悼會,就是寄托哀思。當今追悼會的開法是:在開追悼會之前,首先要根據條件的許可布置靈堂。正中忌掛死者的遺像;已經火化的就將骨灰盒置放靈堂桌上,覆蓋紅布(是共產黨員可以蓋黨旗);未火化的,正中放置棺材。周圍留放花圈、松柏,兩邊墻上掛挽聯、祭降,正面墻上掛有寫有“某某同誌追悼會”的橫幅,白紙黑字。如果要向遺體告別,橫幅上就寫上“向某某老人遺體告別”,靈堂布置好了,就組織開會,請逝世者的親屬站立左邊,主要親屬站前排。請參加追悼會的幹部群眾站到會場的正中,面向死者的遺矽或遺體,分排站好,每個人都在胸前掛上一朵白花。追悼會的主持人,站立前排左邊,一半向著參加追悼的領導和群眾,一半向著逝世者的親屬。然後司儀:
1.宣布某某某同誌追悼會開始[接著宣讀治喪委員會名單,宣布前來參加追悼會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姓名,宣布有哪些人員參加追悼會和送了花圈。
2.鳴炮
3.向某某某同誌遺像致敬,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
4.向某某某同誌默哀,奏哀樂,默哀畢
5.請某某同誌致悼詞! (可介紹其職務或身份)請某某某同誌生前好友代表某某同誌講話!
7.宣讀唁信、唁電!
8.請某某某同誌親屬代表講話!
9.向某某某同誌遺體告別
在召開追悼會時要註意以下幾點:
一是布置靈堂要本著節原則,從簡辦理
二是參加追悼會的人員要懷著沈痛的心情
三是放鞭炮要在靈堂外邊放,不要引起火災。
四是悼詞要—先寫致同時照念,抑制服傷。
五是逝世者生前友好的講話要短精悍。
六是對唁信、唁電不要每篇都讀,可說明收到篇數。
七親屬代表講話,也要先寫出底稿,主要講逝世者生前的功績,對領導、群眾、親.友無微不至的關懷表示感謝,並表明要承遺誌,化悲痛為力量,搞好工作和學習,報答領導和親友的。

生命禮儀出喪擇日儀式  

屍體收斂之後就要把靈柩送到埋葬的地方下葬,叫做出喪,又叫"出殯",俗稱為"送葬"。停屍祭祀活動後就可以出喪安葬。在許多民族中對出喪日期都要慎重選擇。
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否則,不吉。按照迷信的講究,凡下奇月死者,應在偶月下葬;偶月死者,應在奇月下葬。奇月、偶月也要配合好才行。否則,不吉。若不能及時葬埋,可先柩起來。在河南一帶,還有埋葬忌月的習俗,並且與姓氏有關。據說,張、王、李、趙四姓人,禁忌六、臘月動土葬埋。其余姓氏,三、九月禁忌動土葬埋。若忌月有喪事者,要排至三七、五七殮葬,必得避開忌月才行。如特殊情況需及時出殯者,也只能先用青磚柩之,不得入土葬埋。臺灣以及南方一些地區,俗忌七月出葬。因民間傳說,七月為鬼月,七月十五日為鬼節,該月陰間得鬼魂要到人世上來討食。為避鬼煞,故忌此月殯葬。
舊時,民間還廣泛流傳著忌"重喪"得習俗。浙江一帶俗說"重喪"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與死者死時的時辰有幹支重字。俗稱"月不清"。遇上這類情況,要舉行特殊的喪儀,往往是在三、五更蓋棺,擡至郊外。喪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後,才呼號奔告親朋,然後再補喪禮。但是,在臺灣一帶,"重喪"卻是指某種葬埋忌日而言。俗說在某日葬埋便會犯重喪,亦即喪家還會再死人。當地的重喪日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類推。如果因為特殊事情不得不於重喪日安葬時,要采取一些儀式。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書"六庚天刑"; 二月書"六卒天庭";四月書"六壬天牢"; 七月書"六甲天福";八月書"六乙天德"等。不過,每月書寫字樣的規定都不怎麽嚴格,也有相互串寫的現象。,但大體上就是這類字類推而已。
少數民族在殯葬擇日的信仰方面與漢族有相通的地方。東北地區的朝鮮族、赫哲族、達#爾族、滿族均選擇單日出殯,而不能在雙日出殯,據說,雙日出殯意味著要死兩個人。#西的"勒墨人"忌在寅日、辰日出喪,也不能在死者的屬命之日出喪,否則不吉利。雲南一帶的景頗族認為選擇出喪日期以十二屬相中會進洞的動物之屬相最為吉利,不如屬龍、蛇、鼠三天都是好日子,其余天日忌出殯。貴州一帶的侗族最忌"沖#"日出喪。臺江縣巫腳鄉苗族出喪最忌"犯雙日"。廣西一些民族地區則忌諱?quot;重喪"日期出喪。白族若犯重喪,須在中堂掛一匹紅綢,或在棺木上倒吊一只雞,將其致死,在用筍葉做一口小棺,把裝著死雞的小棺從門坎小挖的小洞中送出,然後埋在路上,以此破之。而西藏米林縣的#巴族,出喪的日期要由巫師行殺雞看卦儀式來定,以雞肝上紋路的走向顯示吉兇。另外,在一些接近漢族的民族地區也有由"陰陽先生"的占卦儀式決定日期的。
還有一些民族和地區不但擇日,還擇時。彜族人家中有人去世,一般在家停屍很短,多是上午死,下午葬;下午死,晨葬。但忌諱正午出殯。俗以為正午出殯會招致災異,不吉。雲南一帶的的苗族(黑苗)一般在早上出喪。而花苗和白苗則在午後和黃昏出殯。貴州一帶的苗族(白苗)是在天剛亮出喪。東北黑龍江一帶的赫哲族多在晌午出殯。廣東等地瑤族出殯時間多在中午或午後,以為這種時刻最吉利。
出喪擇日儀式甚是簡單,有時只需翻翻皇歷或問問"陰陽先生"即可。然而,此儀式所涉及的內容、牽扯的面極廣,稍一不慎,便可能犯忌,所以必須慎重。

生命禮儀下葬儀式 

經過了初喪、哭喪、做七、送葬等儀式之後,最後的環節就是下葬了。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由於各個民族所處的生存環境不同等原因,形成了很多不同的下葬風俗儀式。這種下葬的儀式反映了人們對靈魂的崇拜。漢族主要是實行土葬。墓地是死者的最終歸宿,所以墓地的選擇是埋葬死者的頭等大事。墓地要選在地勢寬廣,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氣凝結的吉穴,從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孫。
這種下葬儀式是非常講究和煩瑣的。擡靈柩的人叫做"八仙",挖好棺材洞穴叫做"打穴"。在打穴之前還要祭祀開山,孝子要燒香點燭行開山禮。有的地方要請地仙,還要畫太歲,開山的時候要避開太歲的方向,不然就是"太歲頭上動土",喪家就會遭受到禍害。開山的時候要在做墓穴的地方前後打個木樁,然後讓孝子在打木樁的範圍內用鋤頭挖三下。接著八仙就過來做穴,做好之後再把太歲的畫像燒掉。這種墓穴,是把靈柩推進去的。在墓穴的底部鋪墊著兩根竹子或者剝了皮的光滑潤澤的小衫樹。放的時候,把靈柩的上首擱在上面,再用撬棍往裏面推,推進去之後再抽掉墊底,最後鏟一些草皮把洞口砌嚴封好。
靈柩在山上停放好之後還有很多有趣的風俗。在一些地方,孝媳婦要在靈前作揖拜禮,然後捧把黃土,在懷裏包著,跑回家裏把黃土撒到豬攔雞籠和床下,據說這樣就可以得到亡靈的保佑。要是媳婦多的,就要爭取第一個吉祥,甚至有脫掉鞋子抄水路捷徑回家的。撒完黃土之後,媳婦要急急忙忙地跑到廚房裏吃幾口飯菜,這叫做"進寶",是為了圖個吉利。
在舊時,祭祀墓穴是人們非常看重的。祭祀的時候把一只公雞殺死,用它的血來祭奠。公雞不會馬上就死去,而是在墓穴裏反復撲騰,按照舊時的說法,公雞死在墓穴裏的哪個部位,哪個部位的子孫就會興旺發達。公雞撲騰下來的雞毛叫做"鳳凰毛",必須要揀掉。 下葬之前還要由死著的兒子把用五谷雜糧編成的五谷囤放在墓穴裏。囤口上面蓋著一張小烙餅。在墓穴裏還要放一個陶瓷罐,罐子上面放一盞豆油燈,叫做長明燈。有的地方還在墓室上嵌一面銅鏡,象征太陽。在古代的時候,有錢的人家要遠離墳墓,射三支箭,然後馬上後退。這樣不敢靠近靈柩是因為擔心壓不住鬼邪,自己會遭殃。在靈柩放進墓穴的時候都必須放炮,說是為死者餞行去陰間。
按照舊時的規矩,下葬的時間也是要講究的,必須是太陽落山靈柩也落土。落土的時?quot;八仙"拽著棕繩徐徐放下,四平八穩之後,親屬們必須抓起泥土扔到靈柩上,這叫做"添土"。靈柩下去之後,先要蓋一層薄土,再把墓穴裏掃出來的土撒在上面,之後要放上一只碗,叫做"衣飯碗"。這樣做是為了以後遷墳的時候動作輕些,免得驚動亡靈,招來不幸。
民間的習俗認為,人死後的靈魂隨時可能從墳墓裏跑出來,跟著活人回家。所以下葬的人必須繞墓轉三圈,在回家的路上也嚴禁回頭探視。否則看見死者的靈魂在陰間的蹤跡,對雙方都是不利的。實際上這也是一種節哀的措施。不然的話死者的親人不停地回頭觀望,總也不舍得離開,是很難勸說的。
埋葬之後人們必須要洗手,有的還要用酒來洗。這樣是表示今後再也不死人,用來驅除晦氣。接著喪家要謝吹鼓手和客人。之後還要舉行辭靈儀式,祭拜死者的靈位。在有的地方辭靈之後,只要是親屬就要在一起吃飯,這叫做"搶遺飯"。在江浙一帶有喝"長壽湯",吃"長壽豆"的習俗。就是說,七十歲以上的老人去世之後,在出喪的那天喪家要準備一大桶肉骨頭湯,就是"長壽湯",一大盆煮得爛爛的黃燦燦的大豆,就是"長壽豆"。送喪的人回來都要喝一小碗長壽湯,隨意吃一些長壽豆,意思就是"添福添壽"。有的地方還把又香又糯的長壽豆分給鄰裏左右的小孩吃,說法是,吃了長壽豆,日後長又壽。 這些民間傳統的風俗習慣都反映了了生者對於死者的寄意和對生命興旺的美好願望。

生命禮儀 喪葬規制

喪葬規制

人類歷史進程的階段性、民族的不同和文化四不問,生命禮儀造成不同的葬法、葬式,也造成了不同的葬制。葬制是喪葬的規則,如單身葬、合葬,是單獨建墳還是實行氏族、家族、公共基地制。喪葬的等級等等。

葬法和葬式受自然環境、生存、形態、文明程度以及宗教信仰的影響大些,而葬制則主要受社會形態、社會意識的影響。

1.單身葬。這是最原始最通行的規制之一。首先是由自然規律決定的。因為人大多是一個一個地死去,自然也就一個一個地安葬。但後世單身葬失去了它的位置,其中有些客觀因素,單身葬不如合葬省工省地等,但起決定作用的是社會意識,是起支配社會地位的結果。

2.叢葬。是指多個死者安葬在一具棺木、一窟墓穴中,它的特點就是好多人安葬在一起。叢葬可分出幾種類型,一是同性而葬,指許多相同性別的人安葬在一起,一是男女分邊合葬,即男女同葬一處,但依性別劃界線。這兩種叢葬透露著氏族社會的信息,那時的社會建立起來的只是雜婚的對偶類的婚姻關系。

另外,這種叢葬也可能是同一氏族的合葬,即“聚族而葬”。叢葬有一次完成的,有的則是第一次單身葬,第二次揀骨叢葬。我國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的西部半坡類型、東部河南廟底溝類型墓葬中部有叢葬的遺跡。四川西禮州新石器時代遺址流行的豎穴土坑墓為二次揀骨的叢葬,有的一墓入葬者多達40余人。

對叢葬的起因,還有一種觀點,即認為叢葬者是同一氏族中相近時,墓內的死者。侗族的喪俗就是在寨外建一座小瓦屋或木皮小屋作停棺場,然後叢葬。


3.合葬。人類從氏族社會進入階級社會以後,婚姻制度也有新的發展,由雜婚、對偶婚發展到了專偶婚,即一夫一妻和一夫 多妻(一妻多夫)的婚姻,隨之合葬也就出現了。合葬是指有婚姻關系的死者合葬在一起,如夫妻合葬。有關合葬制的《禮記》等先秦文獻認為始於周公,而事實可能民間商代就有夫妻合葬的遺址被發掘出來,春秋戰國時代合葬也是常見的。《詩經.王風·大車》有“生則異室而居,死則同穴而葬”。考古者認為:夫婦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漢中期以後。樂府詩《焦中卿妻》有句雲: “兩家求合葬。合葬華山旁”。

一般夫要不會同時死去,所以需要虛左以待(男)、或虛右以待(女),這樣既出現了合葬細節上的變化,象如何合葬。墓坊合葬有“並穴合葬” “異穴合葬”、 “同墳異穴合葬”,這是非同穴合、葬的類型;更進一步的是“同穴合葬”。北方黃土高原地帶盛行這種合葬,夫婦中的一入逝去後先入墳,另一個去世時,重新挖開墓穴男左女右,並置棺停,棺木口橫搭一紅布帶,意思是與婚禮上夫婦牽的同心結相似。在我國西南少數民族中,還有夫婦同棺而葬的,廣西的白褲瑤的崖葬就是如此,一棺中可見到男女兩具屍骨。墓室合葬比較簡單,先在築好的墓室中放先死者的棺,持後死者去再打開墓門,將新的棺木放入。   合葬是專偶婚姻的產物。這種葬制反映了人們的情感意識,是人間愛情婚姻關系借助於靈魂觀念的延伸;生前為夫婦,死後願同穴而居,繼續做夫婦;生前未能成婚,願死後結成伉儷,締結他世姻緣。同時,合葬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宗教觀念與夫權觀念的強烈影響。在舊社會,婦女不是出生家族的成員,而是婚後所去的家族成員,所以要與這個家族成員葬在一起。另外婦女沒有獨立的社會地位。要塞只是丈夫的附屬品,生是丈夫的人,死是丈夫的鬼,當然要與丈夫合葬了。

4.村葬。村葬是指不分民族、家族,村裏的死者都安葬在一起公共的墓地裏。這種公共葬地是村社墓地,是所有村民公共的財產。雲南崩龍族聚居的村落就有村社墓地,本村的死者不分等級、家族、姓氏均可入葬。城鎮討落發展起來後,又出現了城鎮基地。城鎮墓地有的仍以民族、家族為單位“小聚葬”,有的不分民族、姓氏、職業、年齡、性別,實行雜葬。火葬的普及帶來了安放骨灰盒的公墓。無論是土葬的公墓還是火葬的公墓,都比傳統的家族墓地更合理、更科學了,既衛生、整潔又節約土地資源。我國傳統上持續最久、影響最大的墓地型是家族墓地;它在歷史上占主導地位,在當代仍有市場。在歷史上受到法律的保護。基地不僅僅是安葬死者的地方,它是家族的財產,不容侵犯和家廟、詞堂等一樣不許沾汙。如果侵犯就要引起糾紛,甚遇是家族間的械鬥、血戰。墓地被占,祖墳被掘,在中國人來說是最大的恥辱,是我國傳統社會中頑強的宗教觀念,由此可結成不共戴天的仇。因墓地祖墳在歷史演出過無數的悲劇。家族墓葬的特點是對婚姻關系的接納。氏族墓地只接納同一血緣死者。村莊、城鎮墓地則是對地緣關系的肯定。家族墓地按男性。算世
系,排列墓次。相同輩的墳墓排成一列,後代同輩的死者按左長右幼約秩序排列,整個墓地相統一,墓式一致,進入墓地後,就鋁看出墓主之間的關系,可以說家族墓葬是我國傳統家族制度的縮影。

5.殉葬。生命禮儀是古代葬禮中以活人或器物陪葬的陋俗。遠古時有以死者生前的用具、用品或武器等隨死者埋葬的習俗。進入奴隸社會後,殉葬之風甚盛。 《墨子·節喪》: “天子殺殉,眾者數十,寡音數人;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從考古發掘的商西周貴族墓中,發現大批殉葬者的屍骨和器物,春秋戰國時,人殉受到非議,開始用陶捅、木湧陪葬。公元前384年,秦獻公下令廢企人殉。但在封建社會,人殉並沒根絕。